十誡次序都有唔同版本?「當孝敬父母」係第四定第五誡?

「當孝敬父母」係十誡第幾誡?有人會答第四誡,有人會答第五誡,其實答案係:睇你教會係咩宗派。

噚日講「孝」個post引述一位校長嘅文字,講到天主教中第一至四誡都係神人關係,第五誡就到孝敬父母。小編收到天主教慈幼會嘅陳頌軒修士指正,話天主教嘅十誡同新教部分宗派唔同,第一至三誡係講人神關係,第四誡係孝敬父母。佢解釋,聖經本身無標數字,所以有啲分法上不同,有啲合埋,有啲拆開,就好似3-6節天主教合埋做一誡,新教部分宗派就分為兩誡。

其實呢位校長都唔係第一個錯嘅人,2013年就曾經有位法官判案時,批評一位身為天主教徒嘅校長被告砌詞狡辯,係犯咗十誡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但天主教嘅第九誡其實係「毋願他人妻」。

至於點解會有唔同呢?陳頌軒解釋係傳統不同,天主教跟隨西方教父奧古斯丁嘅傳統,東方教會跟隨希臘教父嘅傳統。《天主教教理》都有段文字解釋呢個問題:「在歷史的過程中,誡命的劃分和編號曾有變化。本教理仍隨從聖奧思定(奧古斯丁)所做的分法,這分法已成了天主教的傳統。這也是路德會的傳統。希臘教父所做的分法稍有不同,這分法可見於東正教會和改革教會的團體。」

對於十誡嘅分法,中大崇基學院神學院助理教授任卓賢講解,主要係講「人與神關係」同「人與人關係」有「三七」同「四六」兩個分法,分野來自奧古斯丁提出「三七」,因為佢覺得「不可有別的神」同「不可拜偶像」係同一樣嘢,而「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同「不可貪戀別人的妻」有好大分別,亦覺得「三」比較適合「三位一體」嘅上帝,而天主教就係跟奧古斯丁嘅。

所以,任卓賢話其實兩個版本都係來自同一個文本,問題在於點樣「斬」,分別不在於聖經文本嘅不同,而係詮釋嘅不同。

至於「三七」同「四六」之分,任卓賢提醒唔可以話係「天主教」同「新教」嘅分別,因為馬丁路德都係跟奧古斯丁,所以信義宗都係用「三七」版,到後來加爾文改革宗用「四六」版,就開始形成而家嘅分野。佢補充,「四六」版都唔係改革宗所創,而係同東正教一樣,而東正教嘅分法就來自希臘教父俄利根。

文:Lik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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