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棨然內地服刑3年 「12港人」終全數回港

最後一名歸港的「12港人」、在內地被判監3年的鄧棨然刑滿後被押回港,今(23日)午依照「依令緝捕歸案」程序,於區域法院提堂。據傳媒報道,鄧棨然被戴上頭套、腰鏈及手扣,由兩名警員押送往法院。

2020年8月,鄧棨然與另外11名涉及反修例案件的港人因試圖潛逃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其後鄧棨然獲判「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監3年、罰款2萬元人民幣,昨於內地刑滿出獄,為12港人中,刑罰最高的一位。

去年8月,鄧棨然在內地監獄中寄出的最後一封信裡指出,服刑期間僅收到四封信,但自己並沒有任何煩慮,指「應當一無掛慮」,自己每天也會為家人和香港的大家禱告。

鄧棨然服刑三年間,其胞弟不時於社交媒體上,分享他收到的鄧棨然署名信,惟最後的一封,弟弟指信件字跡工整,並非鄧親筆。本身為基督徒的鄧棨然,不時在信件中以聖經故事、金句等鼓勵家人,著他們回想以利亞、潘霍華的故事,盼家人毋需氣餒。

事隔三年,「12港人案」被告終全部回港,一直關注案件的「12港人關注組」,昨日於社交媒體表示,因十二港人已全數回港,將關閉專頁。

文:HY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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