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聖經婚姻觀講戀愛得唔得㗎?

戀愛婚姻可算是教會界經常被討論的永恆Topic,但事實上聖經較常談及的都是婚姻而非戀愛。聖經年代的確沒有自由戀愛的觀念,而教會用聖經的婚姻觀教導今日的信徒面對戀愛問題,會帶來什麼影響?

▍ 聖經缺少對戀愛教導 信徒也需負自身責任

香港神學院院長張天和牧師在Sooo恩石的《#信仰不像你預期》Podcast系列中的「#怪奇戀愛教導(上集)」中說,聖經談論愛情的部份的確不多,而對婚姻的教導則比較完整;而較多談論愛情的《雅歌》,當中提及的較多是婚後的愛情,與現代人的戀愛觀始終有不同之處,但至少可看到愛情的力量是不容忽視,因愛情所帶來的甜美和傷害都是十分驚人的。

有些基督徒在尋找伴侶時,會祈求神賜下伴侶,而忽略了自身的責任。張天和也認為神不會將伴侶「許配」給信徒,而是神會在人尋找伴侶的過程中,親自帶領及看顧,信徒亦有責任尋找符合客觀條件(如年齡、背景、靈性等)的伴侶。至於也有不少信徒在這過程中尋求印證,他則認為雖難以確定是否神的預備,但可透過從聖經中找方向、彼此是否兩情相悅和願意委身、交往時在靈性及人際關係上均有長進等去思考。

一段關係的發展可以存在很多變數,合則來,不合則去。張天和認為,人可能有不同想談戀愛的原因,但「負責任的愛情應該是奠基於男女雙方去尋求彼此可否共走一生」。關係要變得越來越協調,他稱若雙方對感情認真,是可以坦誠地傾談對各類事情的看法,從而在過程中更清晰知道對方的想法。

▍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並非指向戀愛或婚姻

至於有些教會勸勉信徒「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來限制他們不能與未信者拍拖,張天和表示,經文並非在說明戀愛婚姻觀,而是指當時處境的商業關係。當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與異教徒在經商途中曾涉及交鬼等活動,因此保羅寫信勸勉他們要脫離拜偶像及不道德的行為。他指林前7章保羅在處理喪夫姊妹再婚個案時,吩咐她們即使可自由選擇,仍應該嫁給主裡的人;他認為這雖是對信徒婚姻的教導,但不是規條,只是信與不信在價值觀及溝通上會較易出現矛盾。

文:M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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