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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光社研究:試改性向方法主要為宗教方法

日前,關注性小眾團體「真光社」舉行記者招待會公佈「香港性向試改研究」結果,研究目的是了解曾接受性向治療者的經歷,以及治療為他們帶來的影響。會上亦有兩位曾經接受性向治療的人分享自身經歷。

協助有關研究的香港教育大學特殊教育與輔導學系副教授陳俊豪表示,調查以匿名網上問卷進行,最後有219位受訪者參與,當中77.6%為男性,22.4%為女性;同志佔72.6%,雙/泛性戀佔21%;78.1%受訪者為25歲以下。

研究顯示,21.9%受訪者曾試改性向,當中73%人有宗教背景;相反,不曾試改性向的人中,76%都是沒有宗教的。在曾經試改性向的人中,在18歲以下首次試改性向的受訪者都以「自發試改」為主,19歲以上才首次試改性向的則更多是「他發試改」。

哪些人曾建議受訪者改變性向?結果顯示,50%受訪者曾被家人建議改變性向,為最多人選的選項,其次是宗教領袖(42.3%)、信仰群體(34.6%)、輔導員(34.6%);而每個受訪者平均都曾被至少兩個人建議改變性向。

結果又指出,受訪者自發試改性向的動機主要為「想被家人接納」(48.8%)、「不被社會歧視」(48.8%)、「違反信仰觀念」(46.5%)、「渴望一般的異性戀生活」(46.5%);他發改性向的動機則主要是「渴望一般的異性戀生活」(69.2%)、「違反信仰觀念」(53.8%)、「違反大自然法則」(50%)。

受訪者試改性向的方法有六種,自發和他發試改性向的方法中均以「宗教方法」(如祈禱、禁食、驅鬼等)為最主要的方法,分別有48.8%和50%;其次有抑壓性別氣質、心理輔導、禁慾、參加性向轉變課程和藥物治療。

▍ 試改性向者Thomas:接受治療後更不接納自己

記者招待會上,有兩位曾經接受性向治療者分享。其中一位的Thomas中學時期已知自己是同性戀者,但見到同學出櫃後被嘲笑,加上生於傳統家庭,他心裡十分壓抑,不敢跟別人分享此事。長大後,他跟一個有信仰的朋友承認同志身份,對方便介紹他到更改性向的基督教機構接受輔導。該機構的立場是:同性吸引是試探而不是罪,但同性性關係就是罪,應該停止。

Thomas提到:「若犯錯,即有同性的關係,就要先認罪悔改,才能接受機構輔導。」他接受治療期間都會看同志色情影片,讓他感到挫敗和氣餒,更令他懷疑:「我接受輔導是否一個正確的選擇?我是否一個好的基督徒?」雖然輔導讓他有安全空間表達壓抑多年的感受,但每次破戒都使他不敢跟輔導員坦白。接受一年性向治療後,Thomas覺得仍無法成功禁慾,只是帶來更多掙扎,更憎恨自己有污穢的思想,甚至不敢直視鏡中的自己。他覺得在治療期間,自我接納很低,甚至出現自殺念頭。

之後,他再到過其他機構接受性向治療,新的機構不是聚焦處理他的情慾,而是人際關係,因認為是這些關係導致他是同性戀,這不禁叫他想:「是否因為我跟父親的關係,導致我有同性戀的掙扎?是否我的家庭、後天的因素導致我有同性的傾向?」他在這間機構接受了兩年性向治療,自覺好像都沒有甚麼用處。其後,他經社工轉介到坊間的機構接受輔導,讓他更接納自己,不再標籤自己,並接受不同性小眾群體支援。

▍ 試改性向者Alvin:每有情慾試探就睇聖經

另一位分享者Alvin是來自基督教家庭,從小在就讀基督教學校,他表示從小就埋下恐同和歧視的種子,並不認同自己是同性戀。讀大學時,他向一位同性別的基督徒表白,對方介紹他到性向試改的機構,機構宣傳單張更寫明:同性戀有七成人能改變性傾向,「當時我覺得我要改變自己,行正常人行的路,所以就跟媽媽出櫃,媽媽表示十分支持,認同我做多些(治療)。」

在治療中,Alvin訂立不同的目標,輔導教他理解同性戀是源自過去的創傷,所以他需要改善不同的關係,例如建立與神的關係就能修補一切。他也提到,那些治療機構會將同志和基督徒二元對立,認為兩者不能共存。輔導亦教導他每當有同性性幻想的念頭出現時,就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所以他外出時經常會頭耷耷,「一有情慾試探,我就攞聖經出黎睇,分自己心」。

接受治療一年,他已有一年沒有再看同志色情片段和自慰,有一次在夢中卻出現性幻想的畫面,有一把神的聲音去除了那些畫面,他那時覺得是靠著主得勝。可是,當他以為改變了性向時,身體出現肚瀉、難以集中精神、心悸出汗等種種不適,覺得自己行屍走肉,甚至有自殺念頭,覺得沒有盼望和出路,經輔導轉介至精神科醫生及服用抗抑鬱藥。經歷這些之後,他再聽詩歌時就會很緊張,難以祈禱,也不再看聖經。現時,他正修復跟不同人的關係,但自己的性向都沒有改變。

文:KOC
(圖片為真光社FB片段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