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者論 強制接種理據

政府今日起實施第二階段疫苗通行證措施,十二歲或以上市民需打兩針才可進入表列處所。接種疫苗背後,涉及倫理考量。早前陳成斌博士接受訪問時,從公共衛生面向討論疫苗成效,為強制接種疫苗理據提供參考。

陳成斌指,疫苗一般為要保護個人或群體,而群體保護則需社會達到一定接種率,才能築起保護屏障,保護不能打針的人,如嚴重敏感的人或初生嬰兒。

而強制接種可分為compulsory和mandatory兩類,縱然兩詞中譯皆為「強制」,但按世衛說法,兩者意思其實不同。

Compulsory指的是,不接種疫苗的人會面對法律問題或懲罰。而Mandatory則指,暫時限制未接種者的部份權利。至於香港的疫苗通行證正屬後者。

陳成斌以麻疹疫苗為例,有足夠醫學數據顯示只要疫苗達95%接種率就可群體免疫。但新冠疫苗仍未完善,保護有效率不足,不能做到群體免疫。因此坊間少談群體免疫,反而強調疫苗對個人的保護。

陳成斌表示若疫苗只是純粹個人保護,就會少了強力理由強制接種。若未來疫苗有效率更高、風險更低,就會有較充份理據強制打針。

資料來源:@christiantime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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