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性文化學會:成年人與未成年拍拖就係戀童?

韓星金秀賢最近被爆疑似在已故女星金賽綸未成年時與她拍拖,雖然他昨在記者會上否認,強調二人交往時金賽綸已成年,但風波已令金秀賢形象和事業大受影響,網上有輿論更指金秀賢戀童。香港性文化學會在podcast節目《Sex But True 騎呢性趣聞》討論有關戀童的話題,呼籲大眾留意兒童色情的問題。

▍ 近30歲男人同15歲女生拍拖就等於戀童?

韓國YouTube頻道「橫豎研究所」揭露金秀賢與金賽綸曾經有戀愛關係,發放一連串親蜜照、書信及對話紀錄。有網民推斷雙方最少相差12歲,認為金秀賢有戀童傾向。

香港性文化學會事工總監兼節目主持之一的鄭安然認為,較難判斷金秀賢是否有戀童傾向。因為15歲屬於青春期,介乎於兒童和成年之間。「因為佢仲發育緊啦,但又唔係完全未發育嗰種,有啲人嚴格啲睇就係『完全未發育先算戀童』......所以呢種指控都唔係完全錯曬。」

(編按:報道刊出後,《Sex But True》主持澄清,他們並沒有默許金秀賢的行為,而主持在節目中亦曾表示:「金秀賢玩育成(grooming)係另一種變態。」)

主持Grace認為,與年齡相差甚遠的對象拍拖之所以帶來爭議,是因為社會普遍認為「對未發育完全、仍然擁有兒童身體的人有性吸引」是不道德的。她以色情女演員Kacey Jordan為例,她拍攝色情影片的賣點就是:她在法律上是成年人,但是她的身體外表看來就像只有14歲。「雖然佢係可以有consent,但係同兒童色情有咩分別呢?啲男人都係因為佢有兒童咁嘅身體而產生到性興奮。」

▍ 「兒童」只係「社會建構」嘅概念?

節目中提到2015年「美心妹妹」曾經推出寫真集,當中有部份照片引來爭議,有人認為有意識不良及戀童意味。當時有香港的性別研究學者撰寫文章為此平反,指「兒童」只是現代社會的分類,認為社會假定兒童沒有自主權,但透過教育,兒童仍可有自主權拍寫真、拍拖,甚至發生性行為。

主持Grace補充,該學者的看法其實來自哲學家——米歇爾・傅柯(Michel Foucault)。傅柯認為「所有知識都受權力擺佈」,所以他認為社會對「兒童」的概念只是權力建構,法律亦只是一種壓迫手段。主持Thomas分享,他也曾看過網絡文章,有人主張「現代法律是在壓迫戀童性傾向者,認為社會應把性權力還給兒童」。

但Grace認為「兒童」並不是社會建構出來的概念,她指從科學角度已經可以證實,兒童與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有分別。即使從個人經驗,亦可以透過觀察得知出兒童和成年人的分別。

▍ 「Grooming」、「衰十一」、「衰十三」?

主持提到近年不少國家都開始關注兒童性誘拐(Sex Grooming)問題,加害者會透過與兒童建立感情,誘騙和操控兒童,與其發生性關係。有些案例更加會向13至15歲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灌輸色情影像,從小塑造他們的世界觀,到其成年時便會成為服從加害者的奴隸。

一般人可能以為香港法例只列明與16歲以下女童發生性行為(俗稱衰十一)屬犯罪。但Thomas提出,其實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27條,在違反其父母意願下,拐帶並與18歲以下的未婚女童發生性行為,亦屬違法。

主持提醒,家長要懂得運用監護權去保護子女,留意哪些關係對孩子「有毒」,認識兒童色情的陷阱,避免兒童和青少年落入兒童色情風險。

文:Bet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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