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發表預苦期講章 克己是一種抵抗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因在街站發表「光時」等口號,三年前被判發表煽動文字等11條控罪罪成,並判囚40個月。終審法院今日(6日)駁回他對定罪及刑期的終極上訴。他在昨天聖灰日在社交媒體發表預苦期講章,指出預苦期叫人禁食、懺悔、反省,當思念基督之苦,就可以「思苦而不覺苦」。

在終極上訴被駁回後,快必今午透過社交媒體表示,「明知不可為,但還是要走完這條上訴到終審之路」,這是上主給他的十字架。他又感謝戴啟思和律師團隊,以及一直與他同行的香港人。「2027年4月見。」

在昨天的講章中,他指自己三年前聖灰日分享了同樣的經文,正是被裁定11條控罪罪成之時,「好應節」。而今日也是「好應景,預苦了」。他認為真正受苦的不是自己,而是大家和香港。

快必引用約珥書2章12至19節,指當中「他們的上帝在哪裡呢?」對今日的人而言是指「冇天理」。「野蠻的暴政擁有絕對的權力,顛倒是非,誰大誰惡誰正確」,「他們的上帝在哪裡呢?」他請大家反思今日是否有同樣情況。

他指,預苦期所鼓勵的刻苦、克己、反思是一種抵抗、反主流、反抗世界權力的行為。禁食和禱告是相連的,而跟隨基督學習禱告、禁食,就是跟祂一起作戰,抵抗世界眾多權力。因為最能勞役我們的就是我們以為不能失去的東西,而禁食可以叫我們學習尊重身體、學習放棄以為必不可少的東西,不再成為權力的奴隸。

而克己也可以去到一個忘我的境界,思苦而不覺苦。他指那就如哥林多後書5章20節到6章10節,「……似乎要死,卻是活著的;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致喪命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

文:Ian
圖:譚得志FB

Previous
Previous

公眾人物離世 為何感失落?

Next
Next

今日係聖灰日 亦都係驚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