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聲道 The Voice

View Original

國際光日看聖經中的光

今天是聯合國所定的「國際光日」,在1960年的這一天,物理學家奧多·梅曼製造了第一台激光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幹事奧德蕾·阿祖萊致辭時說:「沒有光,我們的地球將淪為冰冷和貧瘠之地。的確,有光的地方往往就有蓬勃的生命。而光之於人類,意義更為重大。」

阿祖萊表示,人類、動物、植物,以至細菌都依賴光而存在,而「國際光日」禮讚光在物理、社會和藝術上的應用,並希望增進人們對光的了解。她形容光不僅是通往知識的門戶和源泉,更是直抵人類體驗的核心所在,即我們的情感和感受,使光處於所有藝術的前沿,在我們的風景上投下色彩、陰影和色調。

在科學和藝術以外,談到光,大概也會想起信仰。《聖經》第3節經文就已提及光的出現:「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世記1:3)

無論在新約抑或舊約,神也是光:「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我還懼誰呢?」(詩篇27:1)、「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27:1)

被指為光的不單是神,更是跟隨神的人:「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4-16)

只不過,作世上的光從非易事,更常被世界所拒絕,原因也早寫在《聖經》中:「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1:5)

文: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