搵到證明有助傳福音?裹屍布證明到耶穌復活?
復活節過去不久,天主教香港教區輔理主教夏志誠本週在Youtube講道時,提到最近有人問他,既然耶穌復活如此重要,若能找到證據豈不是更能幫助傳福音?有人會想起在意大利都靈主教座堂的聖殮布(裹屍布),相傳就是曾裹著耶穌的屍體的那塊布。他指出,的確有科學的報告認為那是,但也有其他科學研究認為不是,質疑這是中世紀的人造假,出現很多辯論。
「始終沒有百分之百的證據,證明耶穌是復活的,若果從證物來看。」 不過,夏志誠指出,耶穌的復活卻有證人,在《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中,伯多祿(彼得)就宣講:「我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他指出,《路加福音》記述耶穌顯現時,有三個動詞值得我們細想,使我們能好像門徒一樣,成為耶穌復活的見證人。
第一個動詞是「看」。耶穌顯現時,曾叫門徒看他的手腳,他的手腳都有傷痕,夏志誠指這傷痕一方面是人的罪所造成,另一方面也是天主對我們的愛遺留下來,「怎樣大的痛苦、怎樣大的罪,都大不過天主對我們的愛。」而當我們看的時候,也要懷著這份信靠,相信天主在傷痕中展現祂的愛,而不是停留在傷痛裡。
第二個動詞是「摸」。耶穌叫門徒「看」之後,便叫他們摸他的手腳。夏志誠指,摸就是一份接觸,看的時候可能有一種距離,但接觸的話就接近很多,「當我接觸對方時,其實我也是被對方接觸。」他鼓勵大家與耶穌的關係,不要停留在知識方面,而是要讓耶穌進入心靈的深處。
第三個動詞就是「吃」。門徒「看」和「摸」後似乎還不太相信,於是耶穌便拿東西吃。夏志誠指出,我們要吃東西是因為不足(肚餓),從此講出人性的軟弱:人心渴望吃東西,最深的渴求更是有一份愛的關係,與所愛的人一起吃,有一份生命的交融。
夏志誠總結,在經歷「看」、「摸」、「吃」之後,我們更要做「證人」,讓人看到我們生命的轉變,正如門徒說:「我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
文: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