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與不信真係好難一齊?
噚日「婚前試愛 VS 拒絕婚前性行為」個post反應都幾熱烈,睇嚟女事主同基督徒男友之間嘅分歧,並唔係個別例子,而係唔少人經歷過甚至經歷緊嘅掙扎。
低聲道讀者CK就留言話,覺得關鍵係雙方點睇婚姻同關係,欣賞個男仔視婚姻同性為神聖,相信無論佢對象係邊個,都會忠心地享受同上帝以及同另一半嘅關係。對於堅持想結婚前試下夾唔夾嘅女仔,CK就覺得咁顯示佢遇到「夾唔到」就要分開,令婚姻嘅盟約都無意義,亦難以領會到「忠心」嘅價值。佢覺得,呢個亦都係有信仰同無信仰嘅人難一齊嘅原因。
另一位讀者Hippo就覺得個男仔如果咁「忠心」,一開始就唔應該同個未信嘅女仔一齊。回應東方昇話個男仔係一個package,無得輸打贏要,Hippo就話個女仔都係一個package,愛佢就要接受佢當下嘅一切,無得一齊咗先然後「希望第時佢信」。加上呢對情侶都會「互相解決」,佢覺得個男仔只係想做又唔敢,係縮骨同對個女仔不負責任。佢覺得,拍拖同信仰無直接衝突,每對情侶情況都唔一樣,兩個人協調到就得。
都有人覺得雙方都無做錯,由細返教會到大嘅100毛觀眾Mermaid就留言話,覺得女方好尊重男方嘅信仰,男方亦尊重女方嘅需求,都係好愛嘅對方嘅表現。佢覺得兩位事主咁辛苦,係因為信仰會影響人嘅好多價值觀,信仰唔同難免在生活上有衝突,要解決同溝通要花好多時間。同過非基督徒拍拖嘅Mermaid體會到當中嘅困難,例如難以同伴侶分享教會嘅事,會覺得生活中有一部份無佢嘅參與,好似有個窿咁。
上述嘅討論,都係建基於基督徒唔應該有婚前性行為,但原來喺呢點上都有不同睇法。自稱返咗接近三十年教會嘅100毛觀眾Tinho就留言話,睇唔過眼好多「長輩」揸住幾句聖經blame後生仔唔應該婚前性行為,話聖經時代根本無拍拖嘅概念,而古代人早婚亦無婚前解決性需要嘅問題,聖經從來都係強調對伴侶同對上帝忠誠,重點唔係定一條線話「結婚前不應有性行為」,大家互相溝通同尊重先係重點。
文: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