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裁定是僱傭關係 Zeek配送員卻未能追討欠薪

「我以前對香港政府好有信心,但而家我對香港政府一啲信心都冇。」

快遞平台公司Zeek 2022年被指控拖欠員工薪金超過10萬元。Zeek的部分員工向勞資審裁處進行申索。數碼平台工作者一直被平台公司視為以「自僱」形式工作,勞資審裁處(勞審處)早前首次裁定Zeek與6名「定線配送員司機」屬僱傭關係,縱使獲得勞工法例保障,但部分員工在追討欠薪的路上,卻長路漫漫。

▍ 被裁定為僱員但追討欠薪不果
岳先生便是其中一名追討欠薪不果的司機。他在網上得知Zeek的招聘工作,2022年9月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申請成為Zeek的「配送員」。自10月開始,公司開始拖欠岳先生工資,他最後工作日期是2022年10月3日,總共拖欠工資8746元。但他之後仍等待公司指派工作及出糧,直至2022年12月,他根據勞工法例規定,因超過一個月仍未獲發到期的工資,當作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決定之後不會為公司工作。

岳先生在基督教工業委員會的協助下,於2023年6月向勞審處落案起訴Zeek,並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申請補償。縱然岳先生被裁定為和公司屬於僱傭關係,但勞工處認為岳先生的申請於「最後服務日之後的6個月後提出,超出申請期限」為由,拒絕批出欠薪。

面對遙遙無期的追討之路,岳先生嘆氣道「我冇咩講,總之呢個政府,唉,冇咩講······」「我以前對香港政府好有信心,但而家我對香港政府一啲信心都冇」岳先生現在視欠八千元薪金為「買一個教訓」,「你應該先控制富人,不應該控制窮人」、「香港政府對基層太不友好」、「政府不會因為我們改變」······即使岳先生保留了一切紙本單據,但依舊無法追回薪金。這一次經歷,令岳先生對政府徹底改觀。

▍ 點解勞工處要為難我哋?

「最後一個工作日點樣界定?我哋仍然上線等緊單,算唔算最後工作日?」另一位追討欠薪,被同樣理由拒絕的賢仔質疑。Zeek欠賢仔超過8萬人工,他從2021年年頭開始以「包鐘送貨」形式在Zeek工作,可隨時上線,並自行選擇包鐘任務(例如4小時任務),接受訂單後,任務期間不能隨時離線,無理由踢單會被扣分。在2022年8月12日最後一次出糧給賢仔之後,公司就一直以系統故障、人手問題為由一直拖欠出糧日期。公司曾經表明2023年1月會出糧,但至今了無音訊。

賢仔在這一段時間一直為公司派貨,最後一次派貨時間是2022年12月中旬。但在這之後,賢仔一直都可以成功上線等應用程式派單,他於2023年6月28日向破欠基金遞交申請,他同時遞交了最後接單日(12月11日)和最後上線日(2022年12月31日),最後勞工處接納了「最後接單日」為「最後服務日」,於是勞工處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申請人在其服務的最後一天,當日之後的六個月後,提交申請,處長不得就該等工資付款」為由拒絕賢仔的申請。

「勞工處幫唔到我哋勞工,係玩我哋勞工,點解勞工處要為難我哋?」對平台勞工來說,一切關於工資、工時、工作任務的記錄及相關資料,全部存放於公司所操控的手機應用程式上,然Zeek在欠薪後,將大部分資料刪除。令賢仔更感困惑的是,Zeek公司曾承認欠他四萬元工資,證明公司內部存有相關記錄,但勞工處卻糾結其「最後工作日」,反而為難一眾為口奔波的勞工,「我已經被斑馬(Zeek)玩過一大輪,而家仲要被勞工處玩過一大輪?」

「瀨過一次嘢唔敢再瀨第二次。」賢仔經歷這次欠薪後,在其他平台公司工作寧願給手續費,都要即日取回戶口的工資,「唔敢留一蚊喺度」,「嗰日做完仲唔撳錢咩,撳都撳唔切,驚咗啦已經」承受著家庭經濟負擔的賢仔,加上香港疫情復甦後,平台收入大減,他對平台運作前景的信心跌至谷底。

▍ 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勞工處及勞審處配套落後於數碼年代

負責協助部份Zeek員工落案和追討欠薪的基督教工業委員會指出,現時《破產欠薪保障條例》不能應用於數碼平台勞工的處境。在計算工資、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和遣散費等方面,當中的條文都難以詮釋何為平台勞工「服務的最後一天」、「合約終止日」和「停工日期」。Zeek欠薪案中,勞工處詮釋「服務的最後一天」為配送員完成最後一單的日期,但平台勞工上線後,平台不一定會派單,而上線候命、等單的時間,是否應計作最後服務期?同樣的問題出現在《僱傭條例》,基督教工業委員會質疑,「受僱開始日期」應計算成功登記當日的時間、第一日上線的時間還是接第一張單的時間?

基督教工業委員會認為平台勞工問題是世界性的,這是一種新的勞動關係,身份游移在受僱和自僱之間,不受法律保障。現時歐盟和西班牙的政策都處理了「平台勞工定性問題」,前者針對平台控制訂立了指標,後者預設所有平台外送員為「僱員」身分。委員會促請政府儘快訂立對平台勞工的政策方向,保障平台勞工的合理權益。

文:SY

Previous
Previous

都大新學年將精神健康急救課程列為必修

Next
Next

嚴寒中探訪隊為清潔工友送熱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