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為在教會中是禁忌?

傳統嘅基督教倫理話,性關係只可以發生喺婚姻入面,但如果有性需要點算??

聖經年代就話早婚可以解決啫,今時唔同往日啦!聖經嗰套係咪太落後呀?

關於性的話題在不少教會中是禁界,中國神學研究院院長黃國維博士分享,上帝透過聖經鼓勵我們將性放在婚姻中,「唔係話你犯咗規條,跟住要罰你。」他提醒信徒,聖經叫人把性留在婚姻中,是要叫人得益處,令遵行的人得福。他指出,性關係不只是一種個人享受,也是包含着道德責任的行為。

黃國維在宣道傳意台Youtube節目《信仰有問題》分享,性是上帝賜給人的禮物,也是人表達「緊密的愛」的方法。現代社會覺得性關係是人的基本需要,性需要不被滿足是不人道的。他提醒,性關係不只是個人享受和決定,當中包含着對個人、對方、上帝、下一代,甚至乎對社會的責任。因此,人應再三思考在甚麼關係當中發生性行為才合適。

黃國維分享,很多人發生性行為後都會問對方:「你對我係咪認真㗎?」反映人其實在發生性關係後,心底裏都渴望與對方有著長久而專一的關係。加上發生性關係也有機會產生下一代,他認為,把性留在穩定的婚姻關係當中,也是對下一代的保障。

聖經鼓勵人把性留在婚姻中進行,信徒若願意遵行,可以享受性關係帶來的好處。黃國維解釋,根據聖經「二人成為一體」的說法,婚姻是專一和恆久的關係。而性關係發生在這種婚姻關係中是最美好,也是最令人放心的。

文:Bet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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