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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涵蓋宗教團體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28日)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諮詢公眾,條文列明社會上不同群體的職責,當中規定「國家引導和支持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開展愛國主義教育」,以增進宗教人員和信徒認同「偉大祖國」、「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等。此外,草案亦指明大中小學及其他教育機構,應按國家規定,建立愛國主義教育相關課程。

法案第22條特別提及「港澳台同胞」,列明國家採取措施,開展歷史文化和國情教育,「增強港澳台同胞對國家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認同,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 邢福增:基層宗教場所將加強愛國主義教育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邢福增教授以書面回應本台,指當局有意推出有關草案,旨在為「愛國主義」設定標準及規範,並訂立實施方向,以全面加強愛國主義教育,確立對國家及民族的認同。

草案第21條明確列明「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及宗教活動場所」有責任開展愛國主義教育。邢福增闡述,「宗教團體」指五大宗教全國及地方的愛國宗教團體,「宗教院校」為按《宗教事務條例》設立的宗教院校,「兩者均由愛國宗教團體領導,在推動愛國主義方面,一直不遺餘力」;至於「宗教活動場所」,便涉及分佈各地為數眾多的基層宗教場所。以基督教為例,近年已經配合掛上國旗。他相信,法案實施後,在地的黨組織也會加強以場所為單位的愛國主義教育。

邢福增也指出,草案第35條提及「不得宣揚、美化、否認侵略戰爭、侵略行為」。他認為,值得進一步觀察這會否影響近代中國基督教歷史的研究,特別是如何評價「基督教是帝國主義侵華工具」的史觀。

是次草案特別指明「港澳台同胞」,邢福增相信其目的是加強三地的愛國主義教育,特別是過去一直傳有香港「人心未回歸」的說法。他表示根據媒體訪問,法案應不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相信特區政府會加強愛國主義教育的宣傳及推廣。

文:KOC
製圖: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