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可唔可以上天堂?

「自殺可唔可以上天堂」,是基督徒群體常感困惑的問題,有人認為自殺違反了十誡中「不可殺人」的原則,故此不能上天堂,更有教會拒絕為自殺的信徒舉行安息禮拜。這樣的立場,其實有沒有足夠的神學和聖經理據?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科教授雷競業博士,日前在明光社網上節目《#茶餘飯後的神學》中,就分享了他的看法。

▍ 要為生命負責,不是要審判別人

雷競業指,聖經沒有直接提及上帝要審判自殺的人,有留白的空間,而基督宗教內某些傳統(如東正教)也會為逝者靈魂禱告;我們只能將逝者交託於上主的憐憫中。他認為,自殺其實反映一個人對自己、對生命失去盼望,以致選擇走上絕路;當他們走到最後一步時,滿腦子已經充滿絕望,無法理性思考,假若此時對他們說「自殺會落地獄」、「要為自己的生命負責」,絕不明智,不能令他們因而打退堂鼓。這樣的說法更會令失去摯親的家人倍加傷感。

我們常說生命的主權屬於神,而自殺又是否表示人可以在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上作主?雷競業認為,生命的主權與神的主權之間是一種辯證關係(dialectic),並非只能二擇其一。他舉例說,當他決定參與這個節目,若神覺得不適合便會請神告訴他,而非將責任推搪給神,這就是他認為的「為自己生命負責任,同時相信上主會帶領自己的生命。」他相信極少基督徒會因為刻意要向神抗命而選擇自殺,這應交由上主審判。

​​▍ 自殺並非拒絕神 仍有權利舉行安息禮拜

有些教會可能會因各種原因,包括宗派傳統,而拒絕為自殺者舉行安息禮拜。雷競業的立場是,只要逝者是信徒,便會為其舉行基督教的喪禮,亦會稱之為「安息禮拜」。他認為,即使非自殺的人,我們也不能百份百確定那人死後已在神的懷抱中,只能憑信心宣告;加上選擇自殺的人並非等同刻意拒絕神、離棄神,而神的恩典是寬宏的,「一個人如果唔係刻意拒絕神,神都會接納佢嘅。」

雷競業認為,若教會拒絕為自殺的信徒舉行安息禮拜,可另找其他教會舉辦,這種情況在外國也頗普遍;如找不到教會願意辦,其他信徒也可以與逝者家人一起在殯儀館辦有基督教元素的喪禮,不一定要由教會主持。

文:MM7
(防止自殺熱線:https://bit.ly/lifehotline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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