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近百宗工作期間猝死 多歸因個人疾病難索償

5月初,有天星小輪船長在船上猝死,工時過長問題再次引起大眾關注。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近日接受《恩典時刻.時代論壇》訪問時指出,在工作期間非因工業意外而死亡的個案,每年有近百宗;然而現時絕大部份猝死個案都會把死因歸類為「個人疾病」而非「工業傷亡」,以致家屬難以追討相關賠償,包括殮葬費,以及按死者的年齡和工資所給予的賠償等。蕭倩文直指,這是法例落後的地方。

蕭倩文稱,猝死個案若不涉及工業意外,勞工處很多時就不會調查下去,也不會再研究逝者生前的工時、工作環境或工作壓力,即使家屬透過解剖遺體以證明死因,若死因報告仍證實有心腦血管等疾病,勞工處多數就已經close file;除非家屬能找到專家分析逝者死因是與工作有關,否則難以索償,但這個過程往往相當困難,因為本港這類專家不多,加上一份專家報告需費約十多萬元。因此,在每年約八、九十宗猝死個案中,絕大部份都無法追討賠償。

▍ 標準工作多年未立法 被逼無償OT

能夠縮短工時,固然較理想,過往有不少勞工團體也爭取過就標準工時立法,卻未有任何成果。蕭倩文認為,最大的困難是因資方和政府將責任歸咎於員工想賺取多點金錢,怕規管工時會影響其收入等。她認為這是混淆視聽,因為工時較長的工種可以安排分更,如工友想增加收入可選擇「有償OT」,但「而家我哋見到成個社會有啲工種係面對『無償OT』」,例如保安的工時及工資已是不平衡,他們的工時很長,但薪金並不高。

現時追討過程困難重重,是因缺乏願意堅持爭取的個案。因為家屬首先要克服解剖遺體這心理關口,申請法援又可能被拒,還要一直堅持呈報及向勞工處追討。她呼籲若真的面對不幸事件時,家屬都要盡力爭取到最後一刻。「如果我哋唔去做、唔去爭取嘅話,冇法庭嘅判案出嚟,我哋就更加難行。」

蕭倩文認為,工人在工場猝死情況嚴重,促使他們不斷在這方面努力為家屬爭取權益。「若不推,政府會更不重視。」她謙稱,工業傷亡權益會沒有很偉大的理想,在人手缺乏下,只能夠盡力做;在呼籲大家提高安全意識時,亦是在幫助打工仔及家屬,甚至自己。

文:M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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