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楊秀卓:將藝術展現人前
上一個帖文談及藝術介入社區的概念,以及不少外國例子。在香港這個地方,藝術家楊秀卓也曾多次實踐藝術介入社區,盼能激發大家思考。
▍ 藝術行動盼打破街坊對特殊學校偏見
2002年,楊秀卓跟其任教中學附近的一間輕度智障兒童學校合作。特殊學校的老師跟他分享一個經歷:有天上班時,見到一位母親牽著讀幼稚園的女兒,大聲道:「衰女,你讀多啲書,唔係就推你到呢間學校。」這反映學校在家長心中的形象,令老師心悒。楊秀卓聽畢,很希望幫助改變這間學校的形象,便策劃《Painting Square》的行動。
他預備了40幅2呎×2呎的正方形木版,並帶領中學生到特殊學校,教導輕度智障學生每人畫一幅木版畫,中學生只是負責洗筆、提供意見,過程不會落手畫。花了3個月的時間,他們將畫作掛在校門外的鐵閘,盼街坊不再對這間學校存有偏見。他解釋公開展示的做法,正是他堅持的信念:「Make arts visible.(將藝術展現人前)」
▍ 在校實踐回收舊物幫助二手店
當楊秀卓離開了學校,他在2014-2015年帶領一間中產學校的學生,進行「二手店」社區藝術學習。他提到,當時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在深水埗成立二手店,運作模式是每月兩次到中產社區收集舊物,再作分類,然後用相宜價錢賣給深水埗街坊。
該藝術學習的計劃分為三部份:
一、 帶領學生落區,了解深水埗社區,以及二手店的運作模式。
二、 跟義工到將軍澳回收舊物,幫忙包裝和搬運。
三、 請學生用三個月收集1000位同學捐出來的物件,然後分類,送回二手店。
楊秀卓解釋,學生由親自落力幫助工人在將軍澳收集物件,到再在學校實行一次,收集完再捐回二手店,整個過程就是一個藝術品。
楊秀卓認為,過往藝術強調觀賞和美感,社區藝術卻是重視鄰里關係。在問答環節,有人問到,為何要將上述社區行動定義為藝術。他回應,這需要回到講座最初的框架:藝術就是引發事件,並且改善人的生活;在這樣的框架之下,他反問:「如果我們透過一個行動,改變人生命的質地,那為何不能是藝術呢?」
文:KOC
(部份圖片由楊秀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