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老師回應《給十九歲的我》爭議 討論教內的權力與愛
英華女學校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近日引發連串爭議及討論,引起公眾關注、討論及批評,最終停止公映。由於學校、校長及導演都帶有基督教背景,此事亦受到教內關注,也有神學老師表達對事件的看法。
▍ 江丕盛:不應自義地扔石頭 應認真反省自身權力不對等真相
退休神學院教授江丕盛博士昨天(6日)晚上發文指,「影片風波提醒我們,在權力嚴重不對等下,即使是最良好的動機,即使在看似安全的環境中,也可能會造成無可彌補的創傷。」不過,他亦指若影片能激發社會在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對弱者給予應有的關注、保護和及時支援,就能成為如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在FB上所寫的「不只是永恆的一個片段,而是一個永恆的教材。」
他稱教會可以有兩種截然不同的回應:以切割式的自義、保持一定安全距離的回應:「我們可不是這樣的。」;或指出事件就像教會的慣常敘事手法,可能會自義地扔石頭作出指責。他認為教會充斥著權力,而這些權力亦不對等,「用上帝的愛浸死她們」會使善意的愛逐漸被扭曲,而教會也不易察覺到「扭曲的愛的暴力」,「教會如要回應,首先應該認真反省自己教會、神學院、宣教、教育、社會福利等事工中權力不對等的真相。」
▍ 陳韋安:藉「用上帝的愛浸死她們」以反思「權力的愛」
建道神學院副教授陳韋安牧師則於5日晚上於其專頁上指,「用上帝的愛浸死她們」這句話正反應了教會內權力者與服侍對象之間的關係;教會作為愛的群體,同時也是權力架構,會容易萌生出「權力的愛」,被愛者沒有任何選擇。他又指,「用上帝的愛尊重他到底」,才是權力擁有者更值得深思的愛,因為「上帝的愛,永遠不強加諸於人。」
此文引起不少人回應及分享,有人認為陳韋安不能以一句說話來詮釋,要視乎當時語境;亦有人指上帝的愛是讓人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文:MM7、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