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十九歲的我》阿聆:由始至終反對公映 對校方失信任

英華女學校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的拍攝倫理近日引起爭議,其中一名劇中主角阿聆在《明周文化》發表萬字長文,對拍攝過程以及導演和學校處理等提出質疑,並表明由始至終反對公映,但多次交涉不果,其間更情緒受困擾要求醫,質問「是學生重要還是作品重要」。另一主角阿佘亦受訪指最初也反對電影公映,但覺得無法討論和不想浪費時間,所以選擇妥協並配合宣傳。

現任校長關翰章接受《明周文化》訪問時回應,對主角的不滿感到有點愕然和奇怪,稱過去十年沒收到學生和家長投訴,而校方需要平衡各方面,基督教學校還有靈性向度。前任校長石玉如則稱,近日才聽到有關拍攝手法的投訴,會馬上處理,但除保護學生也要考慮信用和承諾等,有很大掙扎,如同學早點提出便能退出,可惜錯過了時機。

▍ 多年來理解為非公開放映 送往電檢前不知情

阿聆的文章指出,當初的理解是因為父母簽了通告,所以需要參加拍攝,拍攝過程中不時戲言通告是「賣身契」,想不到校方、導演和監製在遊說她接受《給》參展電影節不果後,首次把「通告」正本呈現於她眼前,才發現這原來是有詳盡細則的「同意書」。她指後來校方、導演和監製稱他們已經尋求法律意見,若她仍要繼續阻止有機會有法律責任,即使她沒簽署任何文件,但她在成年後仍繼續參與拍攝,這行為是給了「silent consent」,有法律約束力。

她指校方代表及導演以此片能對他人有正面影響等原因「循循善誘」,所以她亦認為應先觀看電影才能評估能否接受讓校外人觀看其片段,校方和導演的態度亦令她認為,他們會尊重她的意願。觀看後,她對電影給校外人觀看感到恐懼和不舒服,也令她的情緒受到困擾,要即時向校方提供的心理醫生求助,醫生亦說以她的狀態,電影不適合公映。她續指,多年來只有一位同學成功退出拍攝,而這位同學是「由中一哭到中五」,才獲拍攝團隊和校方同意她退出。

她指,一直理解紀錄片是供校內放映和籌款用途,直至2021年12月校內首映前半年至數月,才首次得知校方和導演打算將電影公映。直至校內首映前,她一直沒有看過當中任何片段,而電影的final cut亦在她和其他主角沒被知會的情況下送往電檢。她在2022年7月曾打算有條件地答應將電影用作電影節參展和包場放映,但當時才得知《給》已經參展;其後,她在社交媒體看見《給》的宣傳,在她幾次查詢下,她被告知《給》已在安排公映。

▍ 被迫讓步 對校方失信任

阿聆至今沒有簽署授權校方進行包場放映(private screening)和參與電影節的同意書(consent form),而其他五位主角已簽署,但校方、導演和監製卻以其父母在2012年簽署的「通告」將「consent form」推翻。她指該份通告賦予校方一切權力,她認為學校的角色應是作為學生和攝製團隊之間的橋樑,調解雙方的紛爭,並確保學生的權益,但校方除了給予八個月空窗期外,似乎通通都沒有做到。

她稱由2022年6月至今,曾多番掙扎應否公開此事去作煞停。現在才公開是忍耐已到了臨界點,並對校方失去信任:「校方及導演的行為不斷地挑戰我的底線,我有迫於無奈,也有被強迫的讓步,但校方和導演在此事件上到底作出了甚麼讓步?」「到現在我認同電影是有它的價值,但單憑電影意義本身並不能夠把公開放映的做法合理化。」

另一主角阿佘則在接受《明周文化》訪問時表明曾反對公映,但最終妥協,她說自己是一個忠於自己的人,「不會因為這套電影有很多好評,就對這套戲不對的事、不好的位,隻字不提。」她對於電影要她接受從前的自己不抗拒,令她不滿的是部份片段接近是偷拍,亦將其前男友等其他人也拍了進去。她指自己一直都不想公映,但不清楚當年親自簽的「通告」的法律效力,最終選擇妥協,集中處理自己的情緒和心態,很快便能夠接受,所以事件對她影響不太大。

(5/2 6pm更新消息:根據《娛壹》報道,《給十九歲的我》導演張婉婷今日出席謝票場時表示,會由明天(6日)起暫停公映,和學校處理問題,稱人是比電影重要。)

文: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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