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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兆斌:給詩歌創作者與神學工作者的提醒

這陣子香港基督教圈子興起這話題:詩歌應否有嚴謹的神學?

作為創作藝術,而且希望能觸及一般大眾,我們當然不會,也不應期望它們承載強烈的辯證思維、縝密的邏輯、具說服力的論據。

但據我有限的觀察,特別是聽過一些「當代的」詩歌,我發覺,其信仰內容又似乎過於淺薄、蒼白,甚至缺乏基礎的神學支持,因而變得空洞、煽情,甚至是無病呻吟。

坦白講,我覺得不少所謂「世俗的」流行曲,相比這些詩歌是更具深度、更有宗教意涵,以致詩歌創作甚至神學都要向其學習「取經」。

但話說回來,此番議論,卻似乎反映很多人對神學有一種不太恰當的理解,就是認為神學像是一種「嚴謹的」理性思想活動、不貼近生活,亦跟人的情感保持「批判的」距離;它又仿似一堆高不可攀的知識,而且是個靜止不動的系統。所以,普羅大眾的創作,跟這種少數人熱衷的「嚴謹」「玩意」是邊都沾不上的,所以,我們才聽到人們把詩歌創作和神學作二元劃分來談論。

我覺得,這才是問題所在。

神學是對信仰作較理性的分析,然而,神學不是一成不變的(如是,為甚麼我們還要讀基督教思想史?基督教思想還有何「歷史」可言?!)太多時候,我們用一種我們要「符合」神學的「正統」或「教義」的角度去理解神學的本質;如果用真、善、美的角度,我們理解的神學,亦似乎過份著重對所謂永恆不變的真理的追求(但這種對真理的描述,又是否沒有問題?)或是對善的堅持(但所謂的善,會不會是對一些道德規條的執著,以致扼殺了真正的善?)對於美,就是人對變幻不定的世界與生命所作的處境性感悟、描繪、反應,我們就很少用這角度理解神學。

身為神學老師,我不時跟學生說,我們不要時時用「正統」、甚麼「聖經就是權威,要小心哲學推理」的角度來理解神學。神學不是胡扯亂吹、天馬行空,但我們可以用一個「過程」來理解神學。神學,是一個有基礎的創作過程;它應是立足於傳統,卻又更新傳統的過程;而我們好像不知道,或者已經忘記了一個英文詞語,就是theologization。

無論是神學或是詩歌,它們有沒有生命力,在於其內裡有沒有具深度的智慧,例如對人生與世情有深刻的體悟,亦在於我們有沒有適切地注入這種生命力。這就是為甚麼神學家福特(David Ford) 說,判斷何為一種好的神學,根據的是兩個準則,就是智慧(wisdom)和創意(creativity)。我盼望詩歌創作者的作品是有深度的,亦盼望神學工作者不要忘記神學那創意的特性。

【低聲轉載】給詩歌創作者與神學工作者的提醒
文:何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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