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者:把耶穌送上十字架的三股力量

每年基督受難節,普世教會都會藉著誦讀《約翰福音》18-19章,來回顧耶穌步上十字架的歷程,並且反思對我們的意義。這段敘述充滿戲劇張力,呈現了把耶穌送上十字架的三股力量,和三者的微妙張力。

▍ 處心積累的權貴

首先是猶太大祭司那一夥,他們不單是宗教領袖,也是位高權重的「社會賢達」,和官府關係密切。他們早就處心積累要「解決」耶穌。

前面的《約翰福音》第12章,描述一個似乎風平浪靜的世界,耶穌令一個剛剛去世的年輕人拉撒路復活,然後還到他家裡,跟他和兩個姐姐一起吃飯。那本來是個高興的場面:耶穌救返他所愛的年輕人,兩位姐姐失而復得。誰知歡樂背後,暗藏死亡陰影 —— 作者說,大祭司「連拉撒路也要殺了」。

這個「連」,在《聖經》原文裡是個很普通的連接詞(kai),英文通常譯作and,有時譯作 even。如果譯成香港話,即係:「even拉撒路佢地都唔放過」。這個年輕人,與世無爭,人畜無害,到底做過甚麼壞事,令權貴不放過他?沒有。只因他曾經被耶穌幫過、救過,權貴恐怕,人們一見到他就會想起耶穌。因此,除了要解決耶穌之外,「even拉撒路也要殺了」。

這讓人看到,手握權力,又害怕失去權力的人,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力,可以去到幾盡,為要斬草除根,不惜誅殺無辜。

另外,我們更可以看到猶太宗教權貴對耶穌的根本否定。最初,那本來是個宗教上的否定,覺得這個人怎能自稱神的兒子、彌賽亞?漸漸,因為耶穌受群眾擁戴,受人信任、追隨,宗教領袖感到自己的權威和權力受到威脅,到一個點,不得不令耶穌消失。本來宗教上的否定,演變成政治上的否定。

捉去坐監、打一身教訓他也不夠,一定要令他人間蒸發!可是宗教權貴又知道,自己沒有權力執行死刑,也不想弄污自己雙手,於是要拉政治領袖落水,同流合污,實行政教勾結。

不久之前,當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的時候,群眾夾道歡呼,Hosanna Hosanna!今日,群眾在耶穌和巴拉巴之間,選擇釋放巴拉巴;對於耶穌,就高呼「釘他十字架!」有人以為,那是民情逆轉,耶穌被起哄的群眾出賣;甚至有人說,這反映了民主的壞處,當民主變成民粹,就連上帝都畀佢害死。

但其實,耶穌是給處心積累、要保住自己權位和利益的人害死的。根據《約翰福音》,那些大叫「釘十字架」的,並非一般群眾,而是總督府門外集結的大祭司和警衛,全部都係佢地自己人!

▍ 唯恐孭鑊的高官

第二股力量是總督彼拉多,是羅馬帝國在當地的最高領導人。儘管權傾一時,但他還是個盡量「守法」的管治者,跟規矩做事,但又怕孭鑊,避免介入猶太人的爭議,免惹麻煩。當猶太領袖拉他落水時,他說:「我又唔係猶太人,點知你地咁多嘢?關我咩事?你地有你地律法,咪按你地律法處理囉!我查唔出呢個人犯咗咩事喎。」但是大祭司一夥威脅他:「你這樣等於不效忠凱撒!」這樣說,等於指控他縱容「猶獨」,縱容危害羅馬國家安全的人。這條罪名,誰擔當得起?

但彼拉多始終不服氣被宗教權貴要脅,要殺一個他認為是無辜的人,所以故意在耶穌的罪名上,用三種語文寫:「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這次輪到宗教領袖腳軟,說:「唔好咁寫啦,話佢『自稱猶太人的王』啦。」彼拉多一句DUD返轉頭,話:「我寫咗咯喎。」寫咗就係寫咗,唔改,無修訂。

就是這樣,在猶太大祭司一夥,和羅馬帝國總督彼拉多,兩方角力拉扯之下,耶穌被送上了十字架。

▍ 直面苦難的耶穌

第三個關鍵人物,當然是耶穌本身。沒有耶穌出場,又怎會發生耶穌釘十字架?

耶穌從一開始就知道,也決定,必須獨自面對這一切。「我父給我的苦杯,我豈可不喝呢?」他清楚自己在世界上的使命,也一步一步鋪排自己走向終局。

當大祭司的人來拘捕他的時候,他沒有廢話,豪不躲避,更無意側側膊閃走,就說:「我就是。」還叫對方,拉我一個得喇,唔關其他人事,放咗佢地啦。反而是門徒嘗試武力反抗,被耶穌叫停,說這是他必須喝的苦杯。

被捕之後,審訊期間,拋來拋去。好幾次,耶穌只要講多句,求情又好,澄清又好,都足以令彼拉多放他一馬。但耶穌選擇保持沉默,無補充。

就是這樣,耶穌上了十字架。如果他拒絕天父所指派的任務,逃避來到世間的使命,大可以不必上十字架。

基督來到世間,與我們同行,承擔世間的罪孽、苦難、傷痛,他同時也邀請我們與他同行苦路。我們,又是否願意回應基督的邀請,與他同行苦路,在這個苦難的世界,在能力所及之處,抗衡黑暗的罪惡權勢,散佈復活的盼望?

願上主憐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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