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樂祈:生命真正的轉變需要理論經驗兼備

「在《馬可福音》中,耶穌說沒有人用未縮過水的布來縫補舊衣服,也沒有人把新釀的酒裝在舊皮囊裡(2:21-22)。有些事情需要徹底轉變視角、改變視野才能變得有意義。在我們做出這種轉變前,無論我們試圖理解甚麼,都將無法真正理解。重要的不是特定神學理論的產生,而是提倡它的神學人是一個真實的、皈依的主體。」[1]

「我從前風聞有祢,現在親眼看見祢。」(約伯記42:5)

近日在韓國大熱的電視劇《好搭檔》(굿파트너)剛剛迎來大結局。或者由於劇本是由專門處理離婚案件的崔唯娜律師執筆的關係,引起了不少觀眾的共鳴與討論,亦令《好搭檔》打入了首爾廣播(SBS)歷年韓劇收視前十名。

(注意:下文有劇透)

經驗、理論與生命的關係

《好搭檔》的女主角明星級離婚律師車恩京(張娜拉演)的成長過程,也許能對我們有所啟發。車律師是一個天份出眾的人,處理離婚的名聲更讓她常到電台和電視分享相關議題,但她的先生竟與律師行的私人秘書發生婚外情。車律師曾經深信所有事情——包括人際關係——都能以利益解決,但與先生訴諸法律的過程中,因為要爭取女兒的撫養權,加上受重情義的新人律師搭檔韓宥利(南志鉉演)所影響,逐漸體會到情感、關係的寶貴,繼而改變了她對生活以及面對尋求離婚的委託人之態度。這種轉變可以從她在劇集的末段自立門戶,創立了標語為「冬天過去,就會迎來春天」的復春法律事務所,可見端倪。大結局講述車律師及韓律師超出了工作本身的性質,成功勸說委託人復和,更是明證。

我們當然不會認為離婚律師一定要經歷過婚姻破碎才夠專業,但同一時候,我們也會接納:一個離婚律師經歷過自己的婚姻破碎後,只要願意開放去面對這段歷史、內省自己的生命,對婚姻與關係的理解該會有所變化。學校學到的法律知識、法庭上的邏輯辯論,與律師的人生經驗並無衝突,但單單有前兩者,未必就能解決人生——特別是涉及關係——的問題。車律師正正領悟到這點,言行上才會出現令觀眾為之動容的改變。

問題不在理論,問題出在只有理論

話說回來,有時教會群體的問題同樣不在人探究神學知識、釋經、傳統教義,而是人「只」探究神學知識、釋經、傳統教義。加爾文(John Calvin)在《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說過:「無論在哪裡,我們若發現神的道被人純正宣講、聽到,而且聖禮也按照基督的吩咐施行,毫無疑問,那裡就有神的教會。」但是,大約一百年後,當三十年戰爭(1618-1648)結束,出生於戰亂環境的施本爾牧師(Philipp Spener, 1635-1705)對只重把教義信條公式化的正統路德宗教會(Lutheran orthodoxy)有著深刻的批判:即或一個地方傳講純正的福音知識,又施行正確的聖禮,她依舊可以結不出生命的果子。[2] 這不是說十七世紀主張神學理論與生活體驗實踐結合、看重情感和信仰生命力的敬虔運動(Pietism)優勝於前賢於十六世紀展開改革教會的嘗試,可是我們可以看到:有限的人性總是容易過猶不及,在談論神(talk about God)、與神溝通(talk with God)之間失衡。

或者,面對人際關係,甚至人神關係出現裂痕的挑戰,也是一個讓我們省察生命的空間。我們可以對關於神的知識與事情侃侃而談,自己卻未必真的經歷過與祂相交。我們可以談論教會群體如何重要(或不重要),自己卻未經驗過基督對教會的捨身。我們可以高呼神公義的審判,自己卻未體察過被神管教的意義。我們可以分享神的憐憫,自己卻早對被神的愛觸動感到陌生。我們可以告訴人要背起十架,可是連自己的十架是甚麼也不清楚。總括而言,我們可以分享一堆自己並無真正體會和皈依的宗教道理。

這些出於人性盲點的現象,例子在聖經中比比皆是,哪怕連十二門徒也沒有例外。在《馬可福音》四章,當耶穌在船上止住風浪後,門徒驚恐地說了甚麼?他們問:「這人到底是誰?」沒錯,門徒跟隨耶穌好一段時間,卻不知道他是誰。到第八章,耶穌在凱撒利亞腓立比的路上主動問門徒:「人們說我是誰?」耶穌要問門徒是:對於你們來說,我到底是哪一位?不是經典傳統如何說,不是其他人如何說,而是你們親身經驗的我,到底是誰?但是,就連回答「你是基督」的彼得,當時亦不知道耶穌是誰。這些畫面,實在值得今日面對種種挑戰的我們反思。十一門徒(猶大後來自殺了)在耶穌基督復活後因著視野被徹底轉變而看到不再一樣的夫子,我們也可能需要這種神介入的時機與過程。

在混亂的世代中,我們可能很想見證耶穌基督,甚至想用心捍衛正統、純正的真理——就像十二門徒帶著各種想法跟隨耶穌一樣。但在這之前,我們是否應先細聽神的呼喚:「你們說我是誰?」然後,我們又會給予一個甚麼答案呢?我們的生活有否真的感受到神住在心中所帶來的轉變?我們所言說的,我們是否真的如此相信?

畢竟,我們會如何回應神「祂是誰」的提問,多多少少反映了我們是否真的能成為福音的見證人,而這應該是當下所有光譜之基督徒都要躬身自省的問題之一。

[1] Stephen B. Evans, Models of Contextual Theology, revised version (Maryknoll, New York: Orbis, 2002), p. 129.

[2] Hans Schneider, “Understanding the Church: Issues of Pietist Ecclesiology,” in Jonathan Strom ed., Pietism and Community in Europe and North America, 1650–1850 (Leiden: Brill, 2010), p.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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