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H:如何解讀羅馬書13章順服掌權者

仍記得十年前公民抗命鬧得沸騰,教會界曾經掀起一場「順服掌權者」之爭論。十年過去,羅馬書13:1–7又再成為話題,這次重點落在「順服」的原文意思上。筆者不諳希臘文,但羅馬書這個「順服」應該如何理解,倒想推介耶魯大學神學家Nicholas Wolterstorff的解讀以作參考。

Wolterstorff在2012年出版的《The Mighty and the Almighty: An Essay in Political Theology》,可能因為沒有中譯,華人教會沒有多少關注,說來甚是可惜。此書篇幅不長,行文清晰,處理了奧古斯丁、加爾文和尤達的政治神學(自然也提到了侯活士)。而第8章〈What did Paul actually say?〉就是作者對羅馬書13:1–7的解讀。

有別於加爾文以13:1為重心,Wolterstorff認為這一節雖然已提出要順服掌權者,但保羅的論述要到13:4–5才展開,所以後者才是理解這段經文的重點。要解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要順服」,因此須先理解13:4–5。

保羅在13:4指出掌權者「是神的用人,為神的憤怒,報應作惡的」,由此可見神立掌權者是為了遏制不義這個目的。Wolterstorff稱之為”performative authority”,即掌權者的權柄來自於他們履行指定責任,而不是”positional authority”,即僅因為其位份而享有權柄。這是「在上有權柄的,人人要順服」的基礎,而13:1下「掌權的都是神所立的」的「所立的」(希臘文的動詞原形是tassô),Wolterstorff亦認為更適合譯作”appointed”而不是”instituted”,「他們被任命,被任命做一些事」(They are appointed, appointed to do something),「他們不是被設立,完,句號」(they are not just instituted, period, full stop)。

Wolterstorff同時考究了保羅的希臘文用字,並指出13:1的「順服」(hypotassô)另一次出現在13:5的「你們必須順服」。保羅在這一節接著說,這個順服「不但是因神的憤怒,也是因著良心」。很明顯,保羅在羅馬書13章所用的「hypotassô」不可能是「大石砸死蟹」那種,基於客觀強權而不得不屈從,羅馬書的受眾須明白掌權者是神為了遏制地上不義而立,並且要認同這個權柄背後的倫理。

這個倫理跟羅馬書13章的緊接上文,亦即12章的下半部份相符。保羅在前文教導他們「不要以惡報惡」及「不要自己伸冤」,那麼作惡的人如何?神是否會放過他們?13:1–7就是保羅對這種疑問的回應。

我們或者會說,掌權者不一定行公義,甚至可能有時候是作惡的人。Wolterstorff認為,保羅的教導既然以神立掌權者來報應作惡為前提,他當然不會認為作惡的掌權者有來自神的權柄。Wolterstorff甚至認為,如果掌權者的命令是要使人作惡,這樣的惡法,基督徒並沒有信仰上的理由去順服。

結論同樣是要順服掌權者之上的神,不過如何得出結論,或者說是如何理解聖經,有時候可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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