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神的不在場證明
年初,〈神的不在場證明〉一歌在教內引起很多討論,有人形容陳蕾歌內的呼喊就如約伯對上帝的控訴[1],有人就引用《以斯帖記》中的「缺席神學」[2];我卻想起《馬可福音》記述耶穌被釘的情景。
馬可敘述耶穌基督在逾越節的晚上開始,經歷被猶大出賣、門徒四散,被捕、被假見證誣告、在外邦人手上被定罪、被羅馬兵丁虐打戲弄、被路人嘲弄,最終被釘在十字架之上。在陰暗無望、邪惡張狂的日子(15:33),經歷各種背叛、折磨,已經身心俱疲的耶穌發出了祂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15:34)
這豈不是〈神的不在場證明〉中,歌者對「神」缺席的控訴嗎?為何全知全能、良善信實的神,竟容許如此不公不義、叫人心碎的事情發生?震撼的是,今次控訴的源頭不再是一位無信仰的歌手,而是來自耶穌基督自己。
新約學者賴特(N.T. Wright)形容這個呼喊是「約伯的問題——義人為甚麼受苦,混和著不僅是詩篇(22篇)作者所問,也古今千萬人所問的問題;套一句後來基督徒用語,就是上帝被上帝遺棄時,上帝自己也問的問題;也就是說,當上帝的兒子被父神遺棄時,上帝所問的一個問題。」更加重要的是,他這樣說:「我們除非與此問題搏鬥,否則就難以理解基督教奧秘與榮耀的核心意義,也會貶低了這個能滿足全世界最深需要的福音的意義。」[3]
所以,對感覺被神離棄的世人而言,「福音」到底是甚麼?
對很多人而言,他們期待的「福音」就如陳蕾在歌中所唱:「神若你看到我已經歷夠多,難道你也不願去拯救我麼」,神能夠如超級英雄一般,帶領他們離開苦難。諷刺的是,圍觀耶穌釘十字架的群眾也是如此思考。原來,一世紀的猶太人相信以利亞會在終末時期出現,神奇地出現拯救苦難中的義人。因此,當耶穌以亞蘭文喊出:「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圍觀的群眾以為祂在呼喊先知以利亞(15:35)。
當然,圍觀的群眾不一定認為耶穌是義人,也不是真誠期望以利亞出現解救耶穌,他們很大可能只是以當時的傳說去嘲笑耶穌基督。不過我們可以想像,假若以利亞真的出現,這班圍觀的群眾很有可能就會立刻承認耶穌是義人,甚至正如祂自己宣稱,是神的兒子。
但現實是,以利亞沒有出現,「耶穌大喊一聲,氣就斷了。」(15:37)耶穌死了。對圍觀的群眾而言,這證明祂不是義人,更不是神的兒子。換另一個角度說,面對如此不公不義的事情,神仍然不出手干預,祂選擇冷眼旁觀,就如不在場一樣。
假若《聖經》的記載就停於此,我們似乎就能宣佈神在苦難之中的確是不在場的,不過且讓我們看看餘下的兩節經文。
「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15:38)「從上到下裂為兩半」說明幔子裂開是出自神的工作;雖然我們不能肯定幔子裂開的意義,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這是一直仿佛不在場的神對耶穌死亡的回應。而「裂為」的原文在《馬可福音》只出現過兩次,分別是在1:10和15:39。
「那時,耶穌從加利利的拿撒勒來,在約旦河裏受了約翰的洗。他從水裏一上來,就看見天裂開了,聖靈彷彿鴿子降在他身上。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愛你。』」(1:9-11)這段經文藉著記載耶穌洗禮的經歷,確認耶穌的身份——神的兒子:而在15章,幔子裂開就如當初天裂開一樣,同樣地有一位百夫長宣認了耶穌的身份——神的兒子(15:39)。
《馬可福音》開宗明義寫道:「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1:1)耶穌基督,神的兒子就是我們的福音,祂就是「神在場」的證明。聖經卻顛覆了我們對「神在場」的理解,當我們以為「神在場」是要帶領人脫離苦難,殊不知神向我們啟示自己的方式,是直接參與在苦難之中。祂親自經歷出賣、背叛、誣告、肉身精神的折磨,甚至死亡。祂成為了苦難中的受害者、祂成為了苦難中的申訴者;在苦難的深處,祂與受苦的人同在。
在苦難中,祂說:「我在」。
上年的某一天,我到了法院聽審。離開法院後,獨自一人走在街上。抬頭看見某mega church頂樓的十字架,心裡有一個想法:「祢不在這個十字架上。祢在剛剛那場審訊中。祢與那被欺壓的人同在。當人面對極大的壓力和代價,仍然選擇堅守價值的時候,我相信祢與他同在。」
(寫於2024年2月28日,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已遭還押3年)
[1]呂兆樑:〈《神的不在場證明》正是神存在的明證〉
[2]LH:〈當神缺席或我們感到祂缺席時,我們該怎樣看祂?〉
[3]賴特:《賴特說馬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