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事工協會 - 拾平台:即將被消滅的拾荒者
最近煲得熱哄哄的垃圾膠袋徵費,除了由4月1日全面實施,改為延至8月之外,不外乎討論市民的回收意識和習慣的差異,或質疑在措施執行過程中預計會遇到的矛盾能否解決等。這些討論和提問都十分重要,因為措施實施後足以改變市民的生活習慣(理想地說),更改變整個社會的消費意識形態,以及消費市場的重整改革等。大環境我們未必能看得通透,但回到社區的微光處處,卻能想像:草根階層能否消化措施執法下的要求,又或者措施會否帶來更多生活上的問題?筆者本身做拾荒群體的服侍,就讓我們嘗試以拾荒者的角度去理解垃圾徵費這回事。
▍ 拾荒是「回收」不是「執垃圾」
1. 拾荒者日常的工序是收集回收物,其中有廢紙料和發泡膠等,裡面夾雜不同種類的廢棄物。拾荒者會將兩者分類,過程中他們將垃圾放於一些方便分類的容器中(發泡膠盒、膠籬和紙箱)。整理回收物品後,便將分類的垃圾用膠袋紮好,與回收物品一起綁在手推車上。問題就是這些分類出來的垃圾,在垃圾徵費膠袋實施後,是否需要拾荒者自行購買指定的膠袋處理呢?筆者相信商戶和市民一定不會為這些自己掉出來的垃圾,提供指定膠袋予拾荒者使用。如果由他們自行負擔費用,正所謂小數怕長計,他們每日不間斷的將大量垃圾分類時,到底需要購買多少個膠袋才足夠呢? (膠袋尺寸愈大,價錢就會愈貴)
2. 另外,拾平台認為拾荒者是進行回收工作的,他們手上的是「回收物」而不是「垃圾」;但在政府或食環署的角度去理解,拾荒者的行為是執垃圾,執垃圾某程度上在官方角度來說是犯法的。那麼當食環職員在街上執法,進行驅趕清場時,拾荒者手推車上的紙皮會否也可能被定義為大型垃圾?這些垃圾(回收物)可以怎樣處理? 當部份拾荒者整理百多斤「垃圾」時,若趕不及放在手推車上(放在車上就避免被視作垃圾),是否就需要貼上有徵費識別的大型廢物標籤的貼紙?這樣會否將回收本末倒置?由拾荒者本質上進行的回收分類,再次走回頭路變成當垃圾處置?
3. 與拾荒者討論垃圾膠袋徵費,他們的觀點實在獨到,說出重點:「我睇佢實行咗(徵費)之後呢,會再加強對商舖嘅管控,可能直頭唔俾佢地掉野出嚟,咁到時你咪唔駛執囉!冇得執啦消滅埋你地啲執紙皮添啦!」街坊的想像不無道理,因為社區根本就不曾想過為拾荒者騰出存在的空間,但弔詭的是地區回收舖卻又不能沒有了拾荒者。消滅了拾荒者,亦有可能等如同時消滅地區回收舖。
不過換個角度來看,即使兩者都被消滅了,社區的垃圾處理是否會改善了?回收物又何去何從?有誰去執?又有誰去收?筆者只是在說,社區不同的持份者,環環相扣,密不可分,沒有誰能取代誰,也沒有誰能處理所有的事情,社區就是一個分工的載體,即使渺小得如可能即將被消滅的拾荒者,也有他們不可取代的社會功能,不能抹殺他們比大部份市民更能履行的社會責任。
(本文原載於拾平台FB,經作者修訂,分題為編者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