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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Nomads:不要因為墮入愛河而結婚

▍    真愛是「與對的人浪漫生活」?

Nomads最近和四不像 、What a Christian 舉辦的電影會,觀賞Netflix Original《婚姻故事》(Marriage Story),刻劃一對金童玉女如何由愛得轟烈,因為生了小孩所以決定結婚,最後陷入悲痛的離婚。

分享時段裡面大家說笑般道,沒有結婚就不會離婚,沒有生小孩就不會結婚。所以第一,不要生小孩,第二,不要結婚。有時不認真的對話才道出大部分人的心聲。但同時間,不少人不論信仰仍然相信婚姻的神聖性——「愛情是宗教消失後的宗教」,人們對真愛的熱切追尋,就如同人類仰望宗教的慰藉一般。在這個宗教裡面,我們積極地相信happily ever after的敘事,相信真愛就是與那位對的人浪漫地生活——重點在於浪漫而不是生活。

Alain de Botton矢志駁斥浪漫的愛情,直指浪漫主義對現代人的愛情帶來破壞多於幸福,其中一個原因是它將人性以及戀愛關係理想化,令人忽略只在親密關係裡面展現的醜陋自我,於是人習慣放棄面對自我和愛情的實況,尋尋覓覓那理應天衣無縫的另一半。

▍    真愛的高峰是「婚姻」?

可是浪漫主義之外,婚姻彷彿是這個愛情宗教裡面的另一條教義——真愛的高峰就是進入婚姻。婚姻制度就像一個神秘組織,組織的成員有他們自己的摩斯密碼,自然而然地排除沒有加入婚姻制度的人;進入婚姻的人也彷彿受這個制度一些潛藏的意識型態和文化所影響和限制。

結婚這回事為很多人訂下人生死線,彷彿是3X歲前必須完成的事情。即使另一半根本未出現,很多人已經會為結婚做打算,為此勞碌賺錢,不眠不休。婚姻裡的性別和家庭角色已經不在話下,更明顯的可能是婚後的出軌,似乎比起拍拖時的出軌更不道德、更應受社會責備。(例如安心事件中已婚的許志安似乎比起未婚的黃心穎更受傳媒關注)婚姻驅使人跟著結婚的潮流不假思索地走,更令人覺得婚姻裡面的關係是神聖的,甚至性愛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然而凡人如你我都不是神,性愛的本質也不過是動物性,無視人性的本相將不會令人性以及由人所建立的制度提升至神聖的層次。

香港律師會會刊有一篇談及婚姻條列歷史的文章有趣地寫道:「婚姻作為社會制度的一環自古至今都在變化。婚姻制度存在的一個重要意義在於遺產分配。因此,就算很多情侶為了交配而進入婚姻,婚姻本身的目的更多是財產的轉讓多於交配。」就算是宗教改革家也竭力將婚姻解魅。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諷刺地說:「婚姻一直被認為是神所設立的,可是直至額我略一世都沒有人認為婚姻是聖禮。哪個腦袋清晰的人會這樣想呢?婚姻被視為神美好和神聖的創造,就連農業、建築、製鞋和很多其他事務都是神的創造,但這些事物都不是聖禮。」

馬丁路德在《教會被擄於巴比倫》中明言婚姻並非聖禮——「由於婚姻自古以來就存在而且不信者也有婚姻,所以婚姻不是教會獨有的聖禮。正如現代人的婚姻不會比古人更神聖,信徒的婚姻不會比不信者的更真實,但他們(古人和不信者)的婚姻並非聖禮。」

路德其後指出婚姻在聖經中被比喻為基督和教會的關係,因此婚姻是個奧秘,可是這終究只是個比喻,不可能被視為具有神聖地位。正如聖經也有大量其他關於基督和受造物的比喻,可是那些事物都不會被視為聖禮。加爾文和路德並非否定婚姻關係屬於上主的創造秩序因此值得尊重和保護,而且我們不能忽略當時更宏闊的政治環境,即二人旨在揭露和直斥天主教廷的罪惡,並為大眾議定更體恤民情和更實際可行的社會規範。可是他們都指出了重要的事實——婚姻沒有特別的神聖效力,也沒有神額外的應許。

進入婚姻不會讓人更認識真理,它也不是戀愛關係的解藥,不是愛情的高峰和典範,亦不是人生必經階段。律師會會刊那篇文章開首就引句說:「墮入愛河不是結婚的原因。」既然如此,除非有社會制度的誘因例如要養育兒女,結婚的原因也不是顯然易見的。但可以預期的是,在鼓勵生育的大政策下,很快就會有聽說要鼓勵結婚,不過是派錢還是降低適婚年齡就另作別話了。在此之前,婚姻制度本身已經成為了一個宗教或意識型態,正塑造我們對婚姻關係的理想。假若我們能夠直視婚姻的真實,或許就能夠將之解魅,在一切關係包括婚姻裡面活得磊落真誠。

▍    婚姻或許是個瘋狂的決定

Alain de Botton在小說《The Course of Love》裡面一段自撰的結婚誓言,或許比起今天一眾新人所唸的更加真誠:

「我們接受今天的選擇可能會是一生中最壞的決定,但我們不會徬惶。我們不會四處張望和留情,因為我們接受婚姻以外沒有更好的對象。任何人現在起都不可能成為選擇。我們就是如此瘋狂。

我們會努力保持忠誠,同時,我們明白此後都不能與其他人同床共枕的悲劇。我們對彼此感到抱歉,因為這是嫉妒的緣故令這項承諾沒有商討餘地。我們承諾讓彼此成為唯一的寄託,而不會用拈花惹草的方式滿足慾望。我們已經瞭解過其他生命中的不幸,而此刻我們選擇活在婚姻的約束之中。」

也許婚姻是一個雙向的承諾,要人用豁然的勇氣去忍受關係裡面的失望。

也許,只要Nicole和Charlie明白這一點,他們就不必要選擇離婚。又或許,只要他們明白這一點,打從一開始就根本不需要進入制度,兩人都能夠本著自由和愛去承擔一切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