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介文:一切皆以使人信耶穌為最終目的?
我時常想,基督宗教的一大限制是以「信」為本,以致排除了很多追求靈性成長,卻因各種原因或難處不敢入教的人。「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不信耶穌?你落地獄啦!問你死未?
反觀佛教,你不用「信」佛陀才能參悟佛法,甚至不一定要成為佛教徒才能修行。先在此聲明,我無意否定或改變以信為基礎的傳統,否則基督教將不成基督教。但是,教會必須以「領人歸主」為依歸嗎?我們做的一切,皆以使人信耶穌為最終目的?
我想,教會也可以成為讓人尋道的地方和空間。雖然新教的教會,一般不像大公傳統的聖堂充滿神聖氛圍,但在交誼、禮儀、讀經和祈禱中,我們也可邀請別人感受上帝的真實,甚至一同修習心靈。
我相信,即使來到的人最後選擇不信主,教會所做的並沒白費,因為祝福別人便是我們存在的目的。接待他者從來不應該目的導向,即使是過客,相會也是緣份。
(原載於作者Threads,題為編者所擬,原題為〈Reimagine Christianity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