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芷寧:求神令我們省察心中的幽暗——基督教群體的主觀良好意願/偽善
想把《給十九歲的我》這條基督教學校所commission的片的討論,放回在香港基督教群體的處境裡。於我,這是這場風波裡最沒理由缺席的視角。也其實是我最痛心和念茲在茲的視角。當然如果你不是基督徒(放心我不會叫你做「未信的朋友」),都邀請你看。(這部份會稍多少少基督教術語,討論受益於CS和CC,想credit她們。)
▍ 基督徒放大主觀良好意願的普遍和誘惑
作為一個在基督教女校長大,從小返教會,近年沒怎返,不常勤讀聖經,但自問仍對上帝和人生認真,你好認真問我我會答你「我希望自己是個追隨基督的人」的基督徒,我深明白,那種主觀良好意願的普遍,和誘惑。
對信仰認真的人,應該都難免想成為好見證吧?用自己條命來做見證,去建設天國在人間,建立行善惡惡的alternative community,去傳福音帶人信主,點會唔想呀。你問我,我到今天都仍有這類願望(帶人信主的欲望現階段就無乜了坦白說……)。昔日更曾經用善意傷害過他人,包括強烈地鼓勵身邊的les朋友變返直。為此我近年極度慚愧抱歉。即或明白那是處境使然,也不時痛心難過。
這個星期,再回望基督教週報《時代論壇》在一月做的副校和校長訪談(那訪問補充了「用愛浸死對方」這副校名句的backstory),一種我熟悉的,講生命好見證的文章套路,更覺沉痛。你知道有些甚麼錯了,且錯得很厲害。老師版本的故事很美麗,說的是他們眼中的真實,而我亦相信他們的善意,真係用他們的方式錫學生,以及都有學生好喜歡和多謝他們(聆在萬言書都叫其中一位做「恩師」)。可是,她們現時真是完全miss out了聆版本的真實十年啊。自欺才能欺人,我是傾向相信他們連自己都騙了(可怕),才能高調說愛。
愈想做好見證,就愈容易放大自己的主觀良好意願,而隱去自己的陰暗面和限制、甚至容易override了他人版本的真實。「凡大善必有大偽」。這句是向來言辭辛辣的盧斯達在評《給》這事時寫的。盧以往好些價值取向我都不認同,但不因人廢言,對事不對人,他這句articulation刺中了我。
▍ 壓抑感受 妨礙學習處理衝突
而當基督徒講和諧,不含怒到日落,傾向視憤怒是危險甚至負面的,其實亦很容易令人壓抑了感受,妨礙我們學習去處理衝突,去unfold衝突裡面珍貴的東西、彼此所珍惜的價值。我們其實不太懂得擁抱人性裡的陰暗。於是認罪其實是不知如何說起。(CS:講緊耶穌落黎做一個人,有血有肉,佢會反枱,佢會喊,佢都會問神點解離棄自己,佢係好有人性嘅。)
而整個基督教群體,對power的意識當然是很薄弱啦……即是我都仍然會說,我會努力追隨上帝心意(我常想避免用「順服」一詞,雖然其實意思差不多。我完全明所有有批判思考的人類,是很難理解這種拱手相讓生命主權的狀態。係勁怪的。),但我更會小心地認知到,正由於上帝是我大佬,祂在我生命有主權,因而我會拒絕所有企圖宰制我生命的地上權勢。而如何詮釋上帝的心意,我不覺得任何人有絕對答案,任何人宣稱自己完全明晒神心意就更加危險。整個信徒群體幾千年來,都一直是在錯誤、甚至傷害中持續摸索、領受、悔改,再努力彼此印證。
回看歷史,這些以學校和教會為土壤的順服(順民)心態,連合長幼有序的傳統文化,好些時候都阻礙了我們去想像,如何減少社會上power over的壓迫權力形態,和建立更多power with的平等尊重關係。而教會亦有份形塑了整個香港唔識用腦的體質。
▍ 學習直面生命裡善念惡念交纏實相
是以,我其實很想呼喚整個基督教群體一同認罪,一同學習直面自己生命裡善念與惡念交纏的實相。(係呀係認罪,幾耐無聽過呢個term……)英華校方要認錯悔改,咁梗係啦,唔係在讀學生對住班做錯唔認的高層,點學做人呀。可是就算我們可能未去到一百步咁衰,但某程度上,是否都參與緊呢種順服而唔用腦、或有意見但費事畀feedback提人(無用愛心說誠實話)、隱惡揚善、壓抑他人感受、互相恭維、空洞地讚對方世界第一的圍爐取暖的虛偽法利賽人文化?
(ok我可能係一次過得罪晒我個wall的所有人。深個呼吸。
我只能提醒自己,每次話人時,都要用十一隻手指來指住自己。)
早前家中有白事,個人有時都有情緒。上星期在親人的安息禮上,我聽著獻唱歌〈耶和華是愛〉,特別是「神令我省察心中的幽暗,共同渡每一天」,喊到痴咗線,久久未平復。我很想為我都有份的這個信徒群體去祈求,去痛哭,去求主施恩。皆因「幽暗」在此,肯定不只關乎個人自覺powerless的困境;更直指向人心裡的陰暗與罪性。而我們到底有多覺察到自己的錯,自己的欲望,有多願意承認自己常常都傷害到人,以及一切地球上的非人生命?
自知是「微塵」而求主憐憫,原是為了深刻體認到從來施恩的是上帝,因而可以更有力量。
我認真的。深願關心《給》的每個信徒,可以一同切切祈求,彼此認罪,求神令我們省察心中的幽暗,共同渡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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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加個remark。我其實在一個很好很好的、很尊重我愛錫我的基督教家庭裡長大,也是在基督教學校和兩間教會裡,學到很多何謂尊重和愛。所以我覺得整件事好難說清……也其實可能應避免以為自己能夠簡單說得清。
而我一直所認識的英華,可能已是不算太差吧。我身邊的英華朋友,有好幾個都很critical,仲幾打得。而且聆寫出萬言書,意味著她懂得說清自己的想法理念,不畏眾人言,彷彿千錘百煉過後煉出來的勇氣和清醒,某程度上英華也是有份培育出來,是這城市渴求的素質。
(編按:轉載自作者medium。分題為編者所擬。本文為作者〈從Power視角看《給19》給我們的教訓:兼談黃家正、電影、教育、基督教界〉的第四部份,尚有第一至第三部份及小結,全文見:http://bit.ly/3YUSQ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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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神令我們省察心中的幽暗——基督教群體的主觀良好意願/偽善】
文:吳芷寧